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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标注册解答如何选择厉害的代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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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商标注册解答如何选择厉害的代理公司

作者: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04 08:46:30

我们知道,我国著名的大都市,的企业都会努力宣传自己的公司品牌,那么商标注册就是不可缺少的工作内容了。那么商标注册我们怎么选择厉害的代理公司呢,我们青岛商标注册公司来告诉大家。

第一、需要先看下商标注册机构是否是在国家商标局有正规备案,大家可以去国家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备案的,大家可以随时咨询我们,我司为你服务。

第二、大家在选择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时候,在工商局网站是否正规注册。

第三、在选择商标注册公司的时候,需要参考下注册公司之前的商标注册年代理量与商标注册通过率。商标注册通过率高以及商标注册数量多,说明该商标注册公司的实力强,技术好。

第四、商标注册公司应该是有专业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团队。可以非常及时有效的解答客户的所有问题,这样能够让大家觉得是非常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第五、商标注册公司最好是在办公,而且最好同时在国家商标局附件办公的,这样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之内取得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问题,提高商标注册效率。

第六、商标注册公司每月或者每段时间应该有各种技能的培训与提升。这样才能整体提高业务水平以及公司整体的技能水平,不能够被同行拉下。

是我国的经济中心,这个光环的存在,得益于凭借着自身的优势以及有关部门的集体努力和奉献是分不开的,的创业环境越来越好,所以,也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创业者来此成就创业梦想。另外,商标也是企业家们看重的知识产权之一,所以,公司注册好,就要注册商标了。但是,商标注册的难度是比预料不到的,等待是一种煎熬啊,如果商标注册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可能需要13到15个月之间,如果期间再遇到什么异议啊,驳回啊,时间更长了。可是,即使是这样。商标注册还是老板们必须要做的事情,如果您的商标注册不成功,那么下面小编列举的特殊方法了解一下!

①先注册个体户商标,通过商标许可的方式转给公司使用公司在成立之后,发现公司名号已经被人家注册成商标了,这时候,公司可以先注册个体工商户,然后,拿着营业执照去注册商标,注册成功后可以以商标许可的方式给公司使用,也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把商标转让给公司,还可以通过把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公司的方式。

②代注册:如果您觉得上面的方法太麻烦了,您还可以以朋友公司的名义去注册,但是啊,这样有一定的风险,小编也不鼓励老板们这样做。

③购买商标: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购买商标,但是,这个开销大,但是,成功率高,花费时间短,好处还有比如说该商标具有一定的市场名气,以及一定的消费人群。

1、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

商标局在商标审查中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信息。因为商标局天天都要收到大量的各类商标申请,而且这些申请资料都要人工逐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因此,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周期,这个信息输入周期即使在商标局内部也需长达1~3个月,对外则一般在3~6个月,这还只是商标申请本身的基本信息,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查询盲区。而且商标审查信息也同样存在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情况。

这种在先商标信息不完整和滞后性的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对商标判定上的失误。即便是在商标局内部,审查员在工作中也无法避免这种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性所造成的误判结果。

2、主动审查中信息来源的局限性

商标局主动审查中所依据的最完整、最可靠的信息就是商标局自己多年积累的商标注册和申请信息。而其他的诸如,县级以上地名、某些行业、产品信息等等都要商标局自己去逐步收集收拾整顿的,因为信息来源的被动和滞后,有所漏掉是正常现象。而对于诸如专利注册、版权登记上的信息商标局根本就不会关注,只有权利人自己在商标初审公告期三个月的被动审查中发现后,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局在实施行政主动审查中的信息来源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其他良多的在先权益都只有通过公告异议期的被动审查来解决。

3、审查员的主客观差异所产生的误差

每个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因为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审查结果必定会受到主客观方面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不同种别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定结果,而且法律也赋予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根据个人理解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

总的来说,商标审查属于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存在差异是无法避免的现象。

4、国家法规政策的时段性造成审查标准的变动

我国自从1983年颁布商标法以来,相关的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就跟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题目的泛起一直处在动态发展阶段性调整之中,而且在相称一个时期内这种动态调整仍将继承,这种调整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审查标准。长期接触商标的人应该知道,大多按照过去标准能够注册的商标,而在现在已经属于不能注册的商标,同样在过去属于不能注册的商标,现在又有许多属于可以注册的。

尤其是我国的行政法规政策,大多情况下往往带有时代的印记,并跟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了解政策的变化和趋势,而是静态孤立地看待商标、看待审查尺度,就会泛起理解判定上的偏差。

5、不同种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审查标准中的差异

俗话说“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这种讲法应用在商标审查上长短常贴切的。由于,商标法以及商标审查尺度固然看起来是一个同一的尺度,但在实践中确可以衍生出千变万化的理解和应用。对于统一个商标而言在不同的贸易行业、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不同的客户群体、不同的消费层次、不同的市场渠道、不同的销售对象、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地域限制……等等,对商标的识别方式、关注程度、搅浑可能等也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商标实质审查中,不同种别的商品或服务,甚至在统一种别的特定商品上,其审查标准上可以有所不同。但是这种标准的掌握会有偏差,就连审查员之间有时候也有较大的差异,由此而产生的差异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避免。

6、公告期有异议风险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在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之后有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相关人员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能因为驰名商标保护、商标被抢注、近似商标、申请在先等原因提出异议,除此之外,任何人均可以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等原因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一旦商标被提异议,异议商标就会进入漫长的异议程序中,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商标异议复审,直至法院诉讼。

商标异议是法律赋予公民和企业权力,任何人只要具备基本的主体资格和适当的理由都可提出异议,因此商标异议的出现除了企业或个人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之外,还有可能是竞争对手恶意竞争的手段,就这一点来说,公告期内的异议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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