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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青岛商标注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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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进行青岛商标注册查询?

作者: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03 08:52:21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的转让是青岛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事实上,商标转让是需要对商标进行评估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商标评估一般程序为:

1.商标转让时,商标评估需要明确此项是否符合企业的服务或商品;

2.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鉴定其商标评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指导企业进行清查以及填报资产,并搜集各种相关的准备材料;

4.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了并且对其准备的材料进行验证是否有效合格;

5.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对编制商标评估报告书;

6.商标评估程序中评估机构需要对其商标评估报告书进行内部审查检验是否合乎规则;

7.商标评估程序的最后一步是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评估报告书以及专家鉴定证书和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商标专用权进行再次转让过程中,可能会牵涉到商标的公证问题,有时会出现不用做公证,商标照常过户成功,也有时会出现不得不公证的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要做公证,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

1.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再补充做。

3.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双方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近日,为更好地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其中,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均包含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情况。据悉,《指引》提出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

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指引》显示,3项常规指标分别为“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发明专利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5项例外条款中的发明专利要求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件以上。

据了解,《指引》提出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是根据现阶段科创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证监会将根据申报科创板工作推进的进程,适度动态调整相应的指导政策,以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竞争力的支持功能,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印发《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贯标企业达到10000家,基本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通过绩效评价企业达到2500家,通过认证企业达到800家,培训企业高管、内审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服务机构人员累计达到10000名,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方案》指出将重点在新增贯标企业备案、绩效评价及认证、贯标奖励等工作上取得突破,推动企业贯标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方案》要求,各地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以丰富和发展企业贯标推广、培训、咨询和绩效四大工作体系为抓手,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四个环节为主线,切实提高贯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能力,提升贯标工作对企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淘汰一些公司,但是注册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更加稳固市场的发展,同时选择创办公司的人越来越多了,虽然注册公司时一件很麻烦是事情,但是注销公司也不简单,相比于与公司转让就简单很多,但是对于公司转让我们还有很多不了解的知识,下面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讲解相关知识:股权公司转让五大形式分类。

转让形式一: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①普通转让:这是基于《公司法》中是否有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份买卖。②特殊转让:特殊转让是指《公司法》未规定的转让,如股权质押和因离婚、继承和强制执行而产生的股权转让。

转让形式二: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③内部转让:内部转让是股东之间的转让,这意味着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④外部转让:指一些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转让形式三: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⑤全部转让:是指所有股份的共同转让。⑥部分转让:部分转让是指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也包括将股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以上的主体。

转让形式四: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⑦约定转让:协议转让是基于双方协议上的转让,如股份转让。⑧法定转让:法定转让市指合法转让并依法进行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

转让形式五:其他分类转让。⑨其他转让:例如股份的撤回是在司法权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强制性的,可以被视为强制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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