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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商标转让的详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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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商标转让的详细流程

作者:青岛仁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2 08:00:31

青岛商标注册,相信很多人都足够的了解“商标”对于企业重要性,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商标,商标,他是一个企业信誉的象征,但是,如果你的商标被其他人冒用了,怎么办呢。在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蛮干,要保持足够的冷静才能够完美的解决问题。

当你发现你的公司商标被冒用、被侵权,或者是被冒牌了,正规厂商就得第一时间搜集证据,向工商局进行举报,或者是向对方提前诉讼,进行相关的赔偿,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证自身企业利用不受侵害。

还有一种方法是找专业的商标案件处理公司或者是找侓师事务所,寻求合作与帮助。

商标侵权了,必须要用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切记不可贸然行动,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非法经营额20%以下的罚款处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总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当前市场上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新形势,切实加强系统内外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有效开展同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重点解决商标专用权保护焦点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地域性、行业性风险,切实提升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进度安排和具体任务措施

(一)动员部署(9月)。

总局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地按照总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传达、学习专项行动方案,使执法人员领会专项行动精神,了解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工作中。

(二)组织实施(10月-12月)。

1.案件线索收集(10月)。

各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与本辖区内重点企业联系、沟通,全方位收集本地重点企业在本省或外省受到商标侵权的案件线索。本省案件线索根据跨区域情况,由本省内部协调解决;跨省商标侵权案件线索由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于10月底前上报总局商标局。(各省至少报送5个案件线索)。

2.案件线索转办(11月)。

总局对各省上报的商标侵权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经分类汇总后转发给相关涉案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由本级办理或将案件线索转至涉案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3.案件集中查处(11月-12月)。

各相关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集中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4.案件督查督办(11月-12月)。

总局商标局、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转发的案件线索的立案及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专项行动总结。

省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月底前上报总局。总局根据各地上报总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效果进行评估、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部门内部的联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做到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各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共同治理的局面。

(二)明确重点,细化线索。各地联系的企业要具有行业代表性,商标知名度较高。各地收集、上报的案件线索材料应详尽,有关权利人的商标权属明晰,维权联系人方式畅通;涉嫌侵权人的信息全面,涉嫌侵权行为地、涉嫌侵权人标识使用情况等应完备。

(三)重拳出击,跟踪督办。各地要强化执法办案职能,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凝聚办案合力,深入一线,调查核实有关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各地要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查办案件进程,帮助协调和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确保基层案件查处质量。对案情复杂、意见分歧的案件,各地应及时与总局沟通,确保案件查处准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充分宣传专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及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提交后,申请人可以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所以遇到此类情况也不必惊慌,去申请修改就好了。

不过大家在进行各个事项修改时,需要注意一下:

1、请求书修改

请求书修改必须通过专门的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办理,申请人要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变更申请人、发明人等著录项目的,还需缴纳一定的费用。

2、说明书的修改

主要限于非实质性部分,对于实质性部分,比如发明目的、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例等,则不允许修改。

3、权利要求书的修改

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不能超出说明书的范围。对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仅限于对不清晰的线条或者对视图的明显差错部分的修改。

1、发明专利申请人有两次机会修改申请文件。

①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②是对专利审查员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时。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被限制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同时,法律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有限制性规定,实用新型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的时间被限制为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范围。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青岛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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